液质联用仪等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境外投标人则只需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 投标人或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固定的供货与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3) 如投标人是贸易代理商,应提供该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函;(若同品牌不同代理商都参与投标,出现提供制造商出具经销授权函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两种情况的,以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为准)(4) 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在招标网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7) 中标单位将承担本次招标的所有合同责任,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 进口设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签订外贸合同的条件或出具和具备签订外贸合同单位签订的授权书。